制藥廠的安全疏散設計是對工作人員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設計,在做好生產廠房防火的同時必須做到安全疏散以保證生產人員的人身安全,要求如下。
1、制藥廠廠房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2個;且潔凈廠房每一生產層、每一防火分區或每一潔凈區的安全出口的數量,均不應少于2個安全出口,且應分散均勻布置,從生產地點至安全出口不得經過曲折的人員凈化路線。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設1個。
a.制藥廠潔凈生產廠房中,甲、乙類生產廠房每層的總建筑面積不超過50m2,且同一時間內的生產人員總數不超過5人。
b.制藥廠潔凈生產廠房中丙、丁、戊類生產廠房,應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丙類廠房,每層面積不超過25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丁、戊類廠房,每層面積不超過40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30人。
2、制藥廠廠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的數目不應少于2個,但面積不超過50m2且人數不超過10人可設一個。地下室、半地下室如用防火墻隔成幾個防火分區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分區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區必須有一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制藥廠廠房內最遠工作點到外部出口或樓梯的距離,不應超過圖1的規定。
4、制藥廠廠房每層的疏散樓梯、走道、門的各自總寬度應按圖2的規定計算。當各層人數不相等時,其樓梯總寬度應分層計算,下層樓梯總寬度按其上層人數最多的一層人數計算,但樓梯最小寬度不宜小于1.1m。底層外門的總寬度應按該層或該層以上人數最多的一層人數計算,但疏散門的最小寬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寬度不宜小于1.4m。
5、甲、乙、丙類廠房和高層廠房的分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高度超過32m的且每層人數超過10人的高層廠房宜采用防煙樓梯間或室外樓梯。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要求應按《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6、高度超過32m的設有電梯的高層廠房,每個防火分區內應設一臺消防電梯(可與客、貨梯兼用),并應符合下列條件。
a.消防電梯間應設前室,其面積不應小于6m2,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其面積不應小于10m2
b.消防電梯的前室宜靠外墻,在底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c.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電梯井、機房之間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5h的墻隔開,如在隔墻上開門時,應設甲級防火門。
d.消防電梯前室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防火卷簾,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排水設施。
e.消防電梯應設電話和消防隊專用的操縱按鈕。
7、制藥廠潔凈廠房同一層的外墻應設有通往潔凈區的門窗或專用消防口,以方便消防人員的進入及撲救。
8、醫藥工業潔凈廠房是密閉廠房,內部分隔多,室內人員流動路線復雜,出通道遷回,為了便于出現事故時人員的疏散,及火災時能救災滅火,所以潔凈廠房應設置人員疏散的應急照明。在安全出口、疏散口和疏散通道轉角處設置標志燈,以便于疏散人員辨認通行方向,迅速撤離事故現場。在專用消防口設紅色應急燈,以便于消防人員及時進入廠房進行滅火。應急照明系統一般推薦采用內帶蓄電池儲能的燈具,每個區域按燈具總數的25%~30%均勻分散安裝,燈具外型一致。